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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5條

水上或水陸二用之航空器應備有袋型海錨一具及供航空器上每一人員使用之救生背心或同等功能之個人浮水器具,並置於座椅或臥舖之周邊便於取用之處;且應備有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規定之音響訊號設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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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