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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3條

航空器飛航於國內航線時,因航程過短或場站加油設施之限制,得採用經民航局核准之簡易操作飛航計畫從事飛航。但所攜帶之油量不得違反第六十六條第七十二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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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