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 › 第28條

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 第28條

本法及本規則有關船務代理業及外國籍船務代理業分公司之籌設許可及廢止、許可證之核發、換發及註銷、公司變更登記、營運、管理、證照費收取與處罰等相關事項,主管機關得委任航政機關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27條看 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 全文第2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