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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36條

船長應儘可能查明船上所載危險品之標記、標籤、確已標註清楚,其包裝情況確屬良好。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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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