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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48條

為防止固體散裝貨物移動,應儘可能裝滿並將貨物平均分布到貨物處所邊界。 為減少貨物移動與空氣進入貨物,貨物應進行平艙。 船長應考量船舶特性及預定之航程,對船舶穩度有所疑慮時應要求平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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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