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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11條

船舶標誌損壞或褪色致不易辨認時,船舶所有人、船長、小船駕駛或遊艇駕駛應即依照規定修復或加漆顏色。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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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