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船舶檢查規則 › 第59條

船舶檢查規則 第59條

船舶檢查證書換發時,應將原領證書繳銷。
AI 白話解釋
← 第58條看 船舶檢查規則 全文第6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