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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26條

水密艙壁之開口,應配合船舶之設計,與其正常操作之狀況,減至最少數,該等開口並應具有妥善之關閉方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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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