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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22條

船舶舯部量至甲板線上緣之實際深度,如大於或小於船深D時,其乾舷應加以或減以此兩度差之公釐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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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