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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學校規程 第40條

本規程之規定,各地華僑學校有因地方特殊情形未能適用時,得報經轄區 使領館或駐外代表機構核轉主管機關商同有關機關變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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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