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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辦法 第3條

華僑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其應考資格、應試及減免科目、考試方 式、成績計算、及格方式等,準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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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