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 第14條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4條

禁止工業製程使用列管化學物質。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用途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