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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9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或委託專責機構進行列管化學物質或列管產品之回收、再精製、回用、暫存、銷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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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