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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7條

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有關本會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事項。 二、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事項。 三、檢舉案件處理事項。 四、有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七、安全維護事項。 八、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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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