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 第7條

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第7條

依本辦法升學之蒙藏學生經錄取註冊入學後再轉校(院)、轉系(科)者,不得再享受本辦法之優待;經錄取後再重考者,亦同。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