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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第45條

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藥物,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指定期間,監視其安全性。 藥商於前項安全監視期間應遵行事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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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