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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16條

藥品庫存處所,應與調劑處所隔離。 前項庫存及調劑處所,除醫療機構或藥局授權者外,他人不得進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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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