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 第24條

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24條

中藥濃縮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 一、切斷(碎)設備。 二、萃取設備。 三、過濾設備。 四、減壓濃縮設備。 五、恒溫或減壓乾燥設備。
AI 白話解釋
← 第23條看 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全文第2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