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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8條

第 三 章 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與審驗 › 第 三 節 終端設備管理
終端設備接取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應經設置者授權,並由設置者自行管理。
AI 白話解釋

「終端設備管理」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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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