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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第 三 章 工程技術標準
室外基地臺天線之設置高度及方向,按基地臺發射機最大射頻輸出功率區分,應確保其水平方向正前方於下列距離內不得有高於天線之合法建築物: 一、大於七點九四瓦特者:十五公尺。 二、微型基地臺:八公尺。 基地臺天線輸入端之射頻功率大於二瓦特者,其為室外電波涵蓋所設置之天線不得架設於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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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術標準」的其他條文

第13條室外基地臺天線不得違反內政部、國防部、交通部會銜發布之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第15條得標者或經營者之基地臺射頻設備,應經主管機關型式認證合格,始得申請設置。第15-1條得標者或經營者應設置供語音使用之基地臺備用電源,其容量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空地型鐵塔式基地臺…第15-2條既設基地臺之備用電源容量或鐵塔耐風程度未符合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或防護天線相關附…第16條得標者或經營者設置之基地臺設備,主管機關得辦理定期或不定期審驗。第17條經營者應於共用天線比例起算日起,使其共用天線之基地臺數量占基地臺建設總數之比例,至少達下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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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