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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設立期限,在前美援項下所衍生之新台幣資金未經全部處置以前 ,本基金應繼續存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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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