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辦事細則
› 第11條
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辦事細則 第11條
人事室之職掌如左: 一 人事管理業務之規劃與改進事項。、 二 職員任免、遷調、銓敘及俸給之辦理事項。、 三 職位歸級之辦理與職位管理事項。、 四、職員考績、獎懲之辦理及到職、離職與勤惰管理之紀錄事項。 五 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之辦理事項。、 六 職員訓練、進修、考試之擬辦事項。、 七 職員公保、福利互助、康樂活動之辦理事項。、 八、關於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統計分析及各種人事報表之辦理事項。 九 其他交辦有關人事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0條
看 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辦事細則 全文
第1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