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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辦事細則 第32條

關於各機關申請支援作業 (使用機器時間)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 資料中心支援使用機器時間申請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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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