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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辦事細則 第7條

研究訓練組之職掌如左:                  一 關於電子計算機系統一般性及專案性之研究發展事項。、  二 電子計算機共同性程式之發展事項。、          三、本中心電子計算機作業技術規範之編訂、推行、及維護事項。 四、各機關一般業務人員之電子計算機推廣講習,專業人員之基礎及在職 訓練等事項。                  五 本中心專業人員國內外進修在職訓練之策劃擬議事項。、  六 圖書資料之管藏、書刊編印事項。、           七 其他有關研究訓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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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