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2條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本委員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年度立法計畫之審議事項。 二、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之審議事項。 三、法規疑義之研議或闡釋事項。 四、法規之綜合研議或審議。 五、法制作業之諮詢。 六、調解業務。 七、各處室訴訟案件協助。 八、交辦法案之研擬。 九、法規資料蒐集、編纂、統計及動態登記等事項。 十、人事行政法令彙編之整理編印。 十一、其他有關法制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