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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處務規程 第7條

組編人力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中央行政機關組織管理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二、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單位設置之研析及推動。 三、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法規制(訂)定、修正案件之審議。 四、中央機關員額管理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五、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推動、監督及審議。 六、中央機關組織與員額評鑑之研析及推動。 七、行政法人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八、行政院主管行政法人組織之研析及推動。 九、行政院所屬機關委外人力及臨時人員管理之研究建議及規劃執行。 十、其他有關組編人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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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