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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本會開會時,得邀請提案人之領銜人列席說明;必要時,並得邀請有關機 關或專家學者列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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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