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議規則 › 第8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8條

左列人員得列席委員會議: 一、本會主任秘書、技監、參事、處長及室主任。 二、其他經指定或邀請之人員。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議規則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