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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第20條

本中心每年召開業務檢討會一次,於年終舉行,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檢討會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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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