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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法規會委員會議開會時,得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及專家、學者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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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法規會掌理下列事項:一、年度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之審議事項。二、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第3條法規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本會主任委員指定本會副主任委員一人兼任之。第4條法規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一人,由本會主任委員指派本會有關高級人員兼任或就學者、專家聘兼之。任期均…第5條法規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工作人員三人至五人,受執行秘書之指揮監督…第6條法規會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為主席;主任委員未能出席時,應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第7條法規會委員會議之決議,應有過半數委員之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第9條法規會必要時得委託學術機構或專家、學者,協助蒐集、研究或整理本會法規之資料。第10條法規會委員為無給職。但非本會人員兼任者,得依規定支給兼職酬勞。第11條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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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