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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25條

第 四 章 會議
本會主管會報每月舉行一次,由主任委員主持,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 各處、室、局主管出席,必要時得指定相關人員列席,每月並舉行擴大主 管會報一次,由科長以上人員參加。 前項會報,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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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的其他條文

第23條本會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組成,由主任委員召集之,負責審議下列事項:一、原住…第24條本會諮詢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第26條本會得視需要擴大業務會報,由主任委員主持,書記以上人員一律出席。第27條各處、室得視需要舉行處、室務會報,由處、室主管主持,全體職員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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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