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設施安全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 第2條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設施安全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至十九人,除主任委員一人由本會主任委員指定外 ,其餘聘請會外專家、學者擔任。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設施安全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