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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5條

分析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放射性物質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二、活化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三、超微量元素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四、樣品前處理與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五、粉體樣品特性鑑定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六、各式樣品之核種與成份分析及檢驗之服務。 七、其他有關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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