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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4條

保健物理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輻射安全管制之研究、應用、執行及評估。 二、輻射度量與輻射防護儀具檢測校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三、環境輻射監測與安全評估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四、輻射屏蔽設計與輻射影響評估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五、人員劑量評估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六、輻射偵測、輻射防護訓練及宣導業務之推展。 七、核子事故及輻射公害之應變與處理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八、其他有關保健物理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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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