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 第2條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第2條

本中心業務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