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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 第4條

設立財團法人之捐助財產,須達足以辦理設立目的事業所需經費。其捐助 財產中現金部分,不得少於新台幣一仟萬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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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