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10條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0條

法規會必要時得委託學術機構或專家、學者,協助蒐集或研究有關本會法 規之資料。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