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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110條

各機構值勤方式如左: 一、設有單位之機構,置總值日 (星) 員一人,由一級主管人員輪值,必 要時得置值日 (星) 員一人協助,由其餘職員輪值。 二、未設有單位之機構置值日 (星) 員一人,由職員輪值。 各機構醫護人員,已按醫療作業輪班者,得不擔任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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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