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 第111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111條

值勤人員在非辦公室時間內,其任務如左: 一、環境清潔、水電使用及辦公處所安全維護事項。 二、文件收遞,急要公文應先行拆閱處理。 三、加班人員及時間之查核。 四、突發事件之處理。 五、本會各單位值勤人員協調與督導。 六、其他有關值勤事項之處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10條看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全文第1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