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 第15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15條

各級職員必須在同一機構服務一年以上始得調職。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 一、因業務需要,由本會主動調整者。 二、實習期滿,經考核必須調整職務者。 三、依法停職,准予復職者。 四、不適現職或人地不宜,經查屬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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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