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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164條

本會暨各機構職員公務章,以角質或木質用楷字製發,冠以職稱,長三公 分,闊○‧九公分。 (聘雇人員比照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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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