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 第166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166條

識別證應於員工報到後發給使用,其使用期限。由本會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65條看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全文第16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