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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174條

本會暨各機構員工申請入出境及護照,依照臺灣地區人民入出境管理作業 規定及護照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因公出國須報由本會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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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