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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76條

各機構職員如對實習考核結果不合格,發生異議時,得於奉令後十日內, 申述理由,檢附有關資料,逕報本會覆核,但以一次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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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