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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反共義士輔導中心組織規程 第1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使左列起義來歸反 共義士獲得妥善照顧及訓練其謀生技能,特設置反共義士輔導中心 (以下 簡稱本中心) : 一、具有軍人身分之退除役反共義士。 二、原經台灣省反共義士生活輔導所收容安置之老弱殘障反共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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