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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大陸榮胞輔導中心組織規程 第8條

本中心各級職員,應依業務需要就本規程員額編制表所訂員額內,報經輔 導會核准遴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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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