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屬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 第4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屬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第4條

本會應於該民營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後滿一年之日起三個月內擇期依本辦法辦理從業人員認購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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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