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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務管制考核實施辦法 第10條

各業務承辦單位於擬訂計畫時,應先送會研考單位。文書部門對上級有關 機關重要文件,提供研考單位 (人員) 簽擬管制意見後逕行移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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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