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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業務經營管理辦法 第15條

本處生產之木材製品及木工成品之銷售,由該處訂定銷售要點,報輔導會 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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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