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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究發展實施辦法 第11條

年度研究發展經費之編列方式如左: 一、會屬各生產事業機構及各榮民總醫院,在各該單位研究發展經費項下 編列。 二、本會及會屬政府預算機構在各該機構研考經費或相關業務經費項下列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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